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26-02-06 19:07 点击次数:112

最高法: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金额明显增长,58案合计赔偿20.5亿元

1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七周年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方+ 吴彬彬 拍摄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案件日益聚焦“高精尖”技术领域,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高额赔偿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随之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整体情况看,知识产权法庭运行七年来,共有58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合计赔偿20.5亿元,案均超3500万元;超1000万元高额赔偿案件73件,合计赔偿52.4亿元,案均近7200万元。

其中,技术秘密高额赔偿案件占比较高;但专利高额赔偿案件也屡见不鲜,赔偿额过1亿元的有3件,超1000万元的至少有33件。仅2025年,法庭就在30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共计11.3亿元,案均约3800万元;在32案中确定1000万以上高额赔偿,共计25.4亿元,案均近8000万元。

“这些高额赔偿案件,与知识产权所蕴含的创新程度和价值贡献相适应,与我国产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状况相符合,也与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应。”郃中林说。

郃中林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基调和中心任务,是主导和主要方面。当然,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人民法院也始终高度关注利益平衡。

一是实事求是确定赔偿。在对创新程度高、侵权危害大的情形加大赔偿力度的同时,对创新程度一般、侵权情节轻微的情形,适当从低判赔。相对于千万元以上的高额赔偿案件,目前多数案件赔偿额仍在百万元以下。

二是加大对批量维权诉讼牟利案件的治理。这两年来涉及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批量维权诉讼大幅下降。

三是对滥用权利等非诚信行为依法不予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作出司法处罚13件、移送违法线索17件,认定构成虚假诉讼1件、恶意诉讼8件。这些均是把握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关系的重要举措。

郃中林表示,今后,法庭将在坚持依法保护、严格保护、高效保护的基础上,更好地妥善处理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保护权利与促进创新的动态平衡、公正合理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的协调平衡,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市场竞争活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南方+记者 吴彬彬

推荐资讯
友情链接: